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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装大襟上衣网站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新型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剑街科〔2021〕3号)文件精神和省住建厅2022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 91Pro 装配式建筑发展,有效推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与进一步澄清有关的事项
(1)目标和任务。自2022年起,中心城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35%以上,其他县(市)和白沟新城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6%以上,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将占新建建筑的30%以上。加快推进新型建筑产业化,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应用为特征的新型建筑产业化产业体系。随着新型建筑产业化的发展,设计、施工、零部件制造企业将由规模化向高质量发展,力争培育5~10家具有智慧建筑能力的龙头企业,建设3~5个产业规模超过2000亿元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全产业链示范基地,打造京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的新型建筑产业化产业集群。
(2)实施范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优先采用钢装配式建筑;新建工业用地上的厂房和仓库应为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比例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含地下)的50%;涿州、高碑店、安国市、白沟新城新建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比例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含地下)的40%;其他县新建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比例不低于40%。上述实施范围内,除公共建筑、工程构筑物及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室等)外。)单体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
(3)评价指标。我市装配式建筑应达到国家和河北省相关标准,组装率达到河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全面开展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工作,鼓励装配式建筑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对特殊建筑和因技术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设计完成前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住建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如经专家认定工程确实不能满足装配式建筑施工要求,可适当降低组装率要求或采用其他施工方式。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装配式建筑用地和规划的落实。本通知范围内的项目,应当在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中规定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和组装率,并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落实。
(2)加快新型建筑产业化。培育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施工和零部件生产龙头企业,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园或基地建设,促进产能合理布局,保障产能供需平衡。
(3)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施工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21〕406号)。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把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装配式建筑项目按规定实施。装配式建筑管理机构应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装配式率的监管;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特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对已出具装配式建筑建设同意书的项目,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建立台账,跟踪项目手续进展情况,核实享受建筑面积奖情况,督促项目及时申请市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专家评审。
(4)实行月报和季报统计制度。自2022年1月起,装配式建筑比例按总建筑面积比例统计,而不是地上建筑面积。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会同自然资源规划和行政审批部门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统计报表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装配式建筑比例报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本季度统计报表。所有报告必须加盖当地住建部门的公章。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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